出门在外,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怎么办?患了重大疾病怎么办?昨天从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获悉,最新出台的《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苦难救助办法》(简称《办法》)已于上个月开始实施。
杭州于2008年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3年来共救助1500余人次。新《办法》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拓宽了申请渠道。
哪些人可以申请救助
在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
湖区、高新区(滨江)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老《办法》为居住一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遇到困难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社区(村)工会提出申请。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救助
(一)急难险救助。在杭务工期间,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给予一次性救助。突发性急难险情主要包括:1、水灾、地震、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2、火灾、溺水、触电、中毒等意外事件;3、其它突发性事件。
(二)重大疾病救助。在杭务工期间,本人患重大疾病,当年度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支出较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给予一次性救助。
最高救助标准3万元
(一)急难险救助标准。根据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造成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和生活困难程度,给予2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二)重大疾病救助标准。
1、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自负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不同区间不同比例的方法计算救助额度,最高救助额度为30000元。
2、未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费自负部分在10000元(含)以上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不同区间不同比例的方法计算救助额度,最高救助额度为20000元。其医疗费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实施医疗困难救助后仍达到以上救助条件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救助。
外来务工人员如想更详细地了解《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可到杭州春风行动网(www.hzcfxd.org)查看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