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杭州透明售房网还要详细,细致到每套房子的层高、公摊面积、优惠等

杭州市物价局官网上公布的房价信息
现在,你登录杭州市物价局的官方网站,第一眼就能看到“武林府3幢、4幢住房房源一房一价公示”和“龙湖澜滟园5号楼住房房源一房一价公示”两个栏目。点击这两个栏目就能看到相应房源的具体销售价格,以及房产公司制订的销售优惠政策。
昨天,从杭州市物价局获悉,房价公示的工作是依据《关于对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施申报备案管理的通知》实施的。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市物价局申报备案公示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未经备案公示或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不得提高销售价格。”
物价部门介入房价管理
据悉,该《通知》是去年年底对外发布的,从2月1日开始
执行。
《通知》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神,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2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0〕232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杭州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
该《通知》规定,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品住房(含已领取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剩余商品住房),除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人才专项用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外,均列入申报备案管理范围。
对于商品房,该《通知》有价格上的要求:“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并提供定价依据,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时应当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市物价局申报备案公示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未经备案公示或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不得提高销售价格。”
按照《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按规定配套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安防智能系统、信报箱等)的建设费用,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可以有偿转让的停车泊位除外。”
首批公示两家房企商品房价格
昨天,登录杭州市物价局官方网站,看到了“武林府3幢、4幢”和“龙湖澜滟园5号楼”住房房源的公示价格。
在“龙湖澜滟园5号楼”的公示价格表上,看到,相对便宜的一套房子是2幢1单元302室,层高3米,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144.63平方米,套内面积126.56平方米,公摊面积18.07平方米,单价24907元/平方米,总价360万元。
在“武林府3幢、4幢”的公示价格表上,看到,房产销售单价在6万元/平方米左右。一套相对便宜、建筑面积208.92平方米的房子,单价53848元/平方米,总价1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