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00,杭州市中级法院,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站在被告席上,他涉嫌杀死一名女同事。
蔡某,男,1962年生,湖北人,小学文化,身高约1.6米,黑壮,原杭州一家快递公司装货员。
2010年9月5日晚上11点,蔡跑进公司女工宿舍,当时宿舍里只有女同事班姑娘一个人……
几十分钟后,蔡神色慌张离开,再没出现。几天后,公司同事发现班姑娘躺在宿舍的床上,已死亡。
案发9天后,蔡在贵阳被抓。
检察官讯问:“为什么要杀死女同事?”
蔡双手被反铐,站在被告席上不安地扭来扭去,声音很轻:“我是失手。”
按蔡的说法,案发一个月前,他被招进这家快递公司,认识了同事班姑娘(26岁)。班向他借过钱,后来成了他的女朋友。去年9月初,班去了趟宁波,回来后对他态度大变,没有以前那么亲热了。那晚他去女工宿舍,是想去找女友问清楚,结果吵了起来,女友打110报警,他就掐住了对方的脖子……
“我没骚扰她,我们是男女朋友。”蔡反复强调。
法官质问:“你的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蔡说,他上夜班,从晚上10点到次日6点,班姑娘上白班,早上8点到晚上六七点。
法官摇头:“你们认识仅一个多月,每天相处时间很少,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不合常理。”
蔡小声说:“这种关系又不需要很长时间的……”
法官指着案卷:“作为男朋友,你怎么会不知道对方的手机号码?”
蔡脖子一抬:“是她不肯给我。”
班姑娘的父亲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庭,听到这里,忍不住大喊:“你胡说,她打电话回家从来没提过有男朋友。”
检察官出示多位证人证言。班姑娘的几个朋友证明,案发前班曾多次抱怨,有个年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时常骚扰她,说喜欢她,还要帮她洗衣服,她并不想理睬对方。
蔡依然咬定,“自己没有杀人的想法,是失手。”
法官突然问:“你掐了她多长时间?”
蔡愣了一下说:“很短时间。”
“到底多长时间?”法官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