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协议不约定财产分割,约的是啥?
章章和玲儿都是1987年生的同龄人,章章家在杭州市区,玲儿家在九堡。两人是在杭州一家职高读书时认识的同班同学,据说职高毕业后两人就开始恋爱,谈了3年后,两人进入谈婚论嫁的实质性阶段了。
但与一般人家婚礼不同的是,章章做的是上门女婿。
去年12月份结婚领证前,玲儿以及玲儿爸妈跟章章口头约定:上门女婿就要有个上门女婿的样儿,婚后主要是住女方父母家里,每周末玲儿可以陪章章回男方父母家住一天。
玲儿家是九堡的农民房,房间很多,章章于是答应了这个协议。
除了婚后住哪里的问题,丈母娘还跟章章约定,以后生了第一个孩子,要跟女方姓,叫玲玲爸妈得叫“爷爷”、“奶奶”;如果符合政策条件生第二个孩子,可以跟男方姓。
章章挺喜欢玲儿的,毕竟有3年的感情,于是这一条也答应了。两人高高兴兴领了证、办了婚礼。
但是最近玲儿懊恼了,一纸诉状把章章起诉到了上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
这才结婚了1年不到,两人怎么就闹到法院要离婚了?法官主持调解,希望两个小年轻能冷静一下,毕竟婚姻不是儿戏。
玲儿在爸妈的陪同下到法院来开庭,章章则独自一人出庭。
法官看了看,章章英俊潇洒,玲儿漂亮时尚,两人都还小,一副孩子气,本是很般配的一对儿。
玲儿跟法官哭诉说:“我们婚前协议好了才结婚的,现在是他违反协议在先,我受不了了,今天一定要离婚!”
玲儿说,结婚后,章章没有按照协议来,基本上每
个礼拜在女方家只待3天,多数时候还是回男方家,因此玲儿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九堡才是我俩的家啊,我爸妈说,他根本不在乎我们这个家,哪里像个上门女婿啊!”
玲儿还说,婚前约定的小孩姓氏的问题,老公章章现在也表示出了反悔,两人经常因为这件事情吵架,所以现在玲儿很担心假如生小孩的话,双方的矛盾会加重。
章章反驳说,爷爷生病,回家是为了照顾老人家。
“你爷爷都生病了好几年了。”玲儿说。
“我只是一时适应不了这样的生活。”章章突然转而对着庭下的丈母娘说,“妈妈,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把我当亲生儿子看的,所以才一直想回家。”
丈母娘没吭声。玲儿替妈妈回了句,“你知道我们全家人都对你很好的啊,你为什么还要朝我说什么早点离婚算了,不离婚等我变成黄脸婆了没人要了!”玲儿说到这有点愤怒。
章章当场否认说过这话。
法官又问章章,是不是对孩子姓氏的协议反悔了?
章章想了想后回答:“唉,其实也无所谓,就这样吧——”
法官劝解说,结婚这才一年不到,还是新婚,吵来吵去,都不是大矛盾,小两口要好好过生活才对啊。
在法官的调和下,章章当庭向玲儿道歉,答应以后遵守婚前协议,玲儿同意撤诉,不再离婚。
法官说,一般来说,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前或婚后财产作出约定,以避免将来出现财产纠纷。这个案子中,却出现了婚前协议对将来子女姓氏以及夫妻双方日常居所作出的约定,但没料想到这婚前协议却成了将来起诉离婚的导火索。(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