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向社会公布停车场收费标准缘于,市民举报华府新天地北侧路内停车泊位有超标准收费行为,目前,物价局已经对该停车场经营单位下达了停止违价行为,立即退还多收价款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所有营业性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19座以下客车白天收费2元,晚间收费3元的标准执行,并未区分繁华路段或普通路段。
“所有占用路面交通以及人行道等公共资源的营业性停车位,目前都是全市统一价,而一些企业或者单位利用自有场地设立的停车场,则实行备案价格,可以由单位自行定价到物价部门进行审批备案。”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比如中街地区的路边营业性停车位的停车价格就是2元,和其他地区的价格是一样的,而如果是某个企业利用自己的企业资源设立一个停车场,则可以由企业自行定价,然后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
“目前,按路段繁华程度设置停车费标准的可行性还在讨论中,哪些路段将被设置为试点路段还没有确定。”工作人员表示。
营业性道路停车泊位按次收费
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20座位以上客车:
白天临时存放(8时~21时)每台次4元;夜间临时存放每台次5元
19座位以下客车:
白天临时存放每台次2元;夜间临时存放每台次3元
医院停车场不分车型和昼夜
具有计时设施的医院停车场(不分昼夜和车型):
不超过30分钟不收费,超过30分钟2元/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20元,停车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没有计时设施的停车场(不分车型和昼夜):
每台次2元
营业性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封闭停车场
目前营业性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封闭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未统一,“具体标准看该停车场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公示牌,”但工作人员表示,这类停车场一般计时收费。
工作人员介绍,各停车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立停车标志牌,并公布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对于计时收费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必须提供收费票据,其中计时收费票据要标明进、出场时间和收费金额。对于未提供收费票据的,停车人可以拒绝交费。